添加新属性
属性是为每一个 "目录" 条目存储的特性类型。可以通过复制现有的属性类型或添加全新的属性类型来添加新的属性类型。这两种方法的说明如下。
要创建新属性,请执行以下操作:
- 在 "导航器" 窗格上,选择 "方案管理"。在右边窗格中,选择 "属性" 标签。
- 要添加全新的属性类型,请单击工具条上的 "新建" 按钮:
或单击窗格底部的 "新建属性" 按钮。
出现 "新建属性" 窗口。
- 要通过复制现有的相似的属性类型进行添加,请从列表中选择相应的属性,并单击工具条上的 "类似创建" 按钮
或窗格底部的 "类似创建" 按钮。出现 "新建属性" 窗口。
- 为此属性键入名称。如果正在复制现有的属性,则必须更改此域值。
- 键入对象 ID。有关这些标准值 (将随着标准演变而改变) 的解释,请通过 IETF 网站查阅当前可用的 LDAP 标准。如果正在复制现有的属性,则必须更改此域值。
- 键入显示名称。它是出现在用户面前的名称,而不是在数据库自身内使用的含义更为模糊的、经常缩写的那种名称。
- 此处输入的说明将出现在属性查看窗格中,并且仅与信息有关。
- 从语法和 (如果选择 "高级信息" 标签) 使用,排序,等同,子字符串和大小值列表中选择所要的值。有关这些标准值 (将随着标准演变而改变) 的解释,请通过 IETF 网站查阅当前可用的 LDAP 标准。
- 选择该属性的超级属性集。这个新的属性将继承它的 "超级" 属性的所有特征。
- 单击 "保存" 以保存新属性。
域说明
名称
| 属性类型的列表出现在名称列中。这是标准化的属性类型名称。
|
对象 ID
| 属性的标准化标识符。
|
显示名称
说明
| 显示的名称可以展开 "名称" 中所用的值 (例如,如果“名称”含有缩写)。
仅与信息有关。
|
语法
| 适用于此属性类型的数据条目的标准化规则。
|
大小
使用
| 此对象允许的最大大小。
指定如何使用属性的标准。
|
排序
| 指定如何建立值的先后次序的标准。
|
等同
| 指定在比较和搜索时如何确定等同关系的标准。
|
子字符串
| 用于正则表达式匹配。
|
超级
| 此属性的超级属性。
|
单一值
| "X" 表示此属性类型包含一个最大值。
|
-
- 请记住,要使用此新属性,就必须宣布它是 "对象类" 的属性集的一部分。在窗格组的 "对象类" 窗格中实现这一点。
另请参阅:
用于添加条目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