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类是由属性组成的组。可以修改某些对象类的定义,但不能更改标准对象类的某些特性。
要更改对象类的值,请在“对象类”窗格中选中对象类并单击“编辑”。出现“对象类”窗口,可以在此窗口更改对象类。
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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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唯一地标识对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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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ID |
按 LDAP 标准用数字标识对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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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用于进一步说明对象类的可选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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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structural = 可用来创建条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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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类 |
指定此对象类继承其特性的一个或多个对象类。选择添加添加更多的超类,或选中一个超类并选择编辑。您不能删除超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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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属性 |
指定对于新条目必须为非空的属性 (要求非空值)。显示哪些属性已分类 (可用于搜索)。对象类被分配给条目后就不能添加或删除必要属性,但是可以编辑它们或使其成为可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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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属性 |
指定对于新条目可以为空值的属性 (不要求非空值)。显示哪些属性已建立索引 (可用于搜索)。可以添加并编辑可选属性,但不能删除它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