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FAQ

·信访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遵循哪些规则?
·信访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哪些信访事项? 
·为什么不提倡集体访的形式 ? 
·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 
·有没有“共产党员不准组织集体上访方面的法律规定” 
·如何理解依法信访举报?


信访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信访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要贯彻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工作中要遵守五项纪律:
  一是秉公办事,文明接访,不得以权谋私;
  二是对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三是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四是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五是办理信访事项实行回避制度。

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遵循哪些规则?
   
     一是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各级行政机关对属于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不属于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转交或者告知信访人到有关机关请求处理;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行政机关协商受理。
  二是要遵循一定的答复要求和时间限制。办理机关处理信访事项,一般应当向信访人答复。各级行政机关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但一般不得超过60日。 
 

信访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哪些信访事项?
     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检举、揭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其他信访事项  

为什么不提倡集体访的形式 ?
   
    《信访条例》规定,“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用意是,尽量不要采取集体上访的形式。党中央和国务院一贯主张,群众上访,不要采取集体形式,因为集体上访对国家对群众都不利。集体上访一旦成为事实,不管组织者的主观愿望如何,它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是客观存在的,政治影响更是不可挽回,而且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被利用,不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

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
   
   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山东省信访规定》,信访人的权利有:(一)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二)检举、揭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四)依照信访规定的程序向受理机关要求处理、答复和复查信访事项;(五)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信访人的义务有:(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三)遵守信访秩序,服从行政机关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处理。信访人必须正确行使信访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

有没有“共产党员不准组织集体上访方面的法律规定”
   
    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出现少数党员参与群众集体上访的现象,有的甚至带头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这违背了党的原则和纪律的要求,是错误的。
  许多人集体上访,极易引发过激行为,为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既不利于解决矛盾,又对上访群众所在地区、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开展正常工作很不利。而党员参与其中,对集体上访会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其不良影响和危害更大:一是会增加集体上访的发生率。党员的一言一行都会在群众中产生较大的影响。党员若带头或组织上访,往往会产生消极影响。即使是被动地参与,也会在事实上给上访群众起着壮胆、领路的作用。二是不利于党内保持团结统一的形象。党员参与集体上访,既给上级组织处理问题增加难度,又易使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党组织产生离心倾向,还会严重影响党组织的威信。对于这些消极影响和危害,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有足够的认识,不可掉以轻心,听之任之。
  少数党员参与集体上访,其原因主要是存在模糊认识。有的认为通过集体上访,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提出请求,这是党员的民主权利。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我们党是一个具有严密组织和严肃纪律的党,党员的行为必须符合党的根本利益。应当承认,党员确实具有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行使,必须通过党内正常的渠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以不损害党的根本利益为原则。《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这是每个党员的责任。我们不能将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不能把权利理解为可以不受任何纪律约束的自由主义行为。对一般群众集体上访,我们虽然不能硬性禁止,但党员必须受党的纪律的约束,不仅不能参与其中,而且要积极引导,做深入的思想工作。有的同志认为,党员参与集体上访,是维护群众利益,反映群众要求,属于正当行为,无可指责。这种认识也是错误的。应当看到,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对当地政府制定的一些正确的政策和措施特别是改革举措一时不理解,误以为是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对此,作为党员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讲党性、讲大局、讲纪律,对一些不理解党的政策的群众,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他们理解改革、支持改革,而决不能采取集体上访的办法对政府施加压力。当然也有相当一部分集体上访,是由于一些党组织的工作没有做好或者是干部自身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造成的,群众意见很大,而基层党组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调查不及时,处理不得当,或者解决不彻底,群众对在基层解决问题失去了信心,便采取集体上访的办法。对于这种情况,作为党员确实有责任、有义务、实事求是地向上级组织反映群众的呼声和有关情况,维护群众的利益,有根据地揭发、检举任何组织和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但这种揭发、检举,向上反映情况,也必须通过党内正确途径,如果采取集体上访的形式,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还会严重地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这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党员不仅自己不能这样做,而且还要向群众宣传集体上访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对群众提出的某些合理要求,要说服和帮助他们通过正常的途径解决。正如《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所指出的:“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事,必须顾全党的、国家的和人民的大局,并且用这种顾全大局的精神教育群众。这是共产党员革命觉悟的重要表现,也是巩固全国安定团结的重要保证。”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必须用《党章》和《准则》来严格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不能以任何理由参与集体上访,更不能带头或组织群众集体上访。
  党员参与集体上访,也反映出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的问题。如有的长期不组织党员学理论、学党的基本知识;有的发扬党内民主不够,党内事务很少让党员了解和参与;有的对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参与集体上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但不教育,不劝阻,反而怂恿、支持,甚至组织上访,等等。这种状况必须加以纠正。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同时,要对党员进行《党章》和《准则》再教育,使每一个党员都熟悉党内生活的基本规矩和党内的各项纪律,正确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要进一步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经常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本单位党员的思想脉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现党员有参与或组织集体上访苗头要及时进行说服教育。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关心群众疾苦,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从根本上防止和消除引发集体上访的因素。
 

如何理解依法信访举报?
   
    依法信访举报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推动信访举报工作的规范化、 制度化、 法制化建设, 它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一是通过制度化、 法制化建设, 促进各级党政机关、 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处理信访问题。二是通过广泛宣传、普法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三是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信访监督等多种形式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 从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1、用两个《条例》和《办法》规范信访干部的行为,依法处理信访问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和《信访条例》。对群众的信访举报要及时受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办结;按期办结有困难的,要向信访人说明情况;办结后,要将处理结果及时答复信访人;如信访人对调查结果不满意,办理部门要认真听取信访人的意见,对正确的意见,要予以采纳;对不正确的意见,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应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转办去向告诉信访人。要切实维护信访者的权益。按照中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严禁刁难、侮辱检举、控告人。对于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2、要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举报网站等媒介及各方面的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和《信访条例》等依法信访的知识。信访人既有检举、控告、申诉等权利,也有举证的义务。反映问题要以事实为依据,切忌“大帽子、小问题”,检举、控告时线索应尽量具体,应写明违纪问题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等内容,以便于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要把信访法制宣传与接访和回访工作结合起来,对违反程序来信来访的,要从法律、政策的角度指明正确的途径和方式。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做依法信访的带头人,维护信访工作的正常秩序。对违反信访法规、严重扰乱信访秩序的行为,接访人员要耐心疏导,同时向反映人出示上访须知以及相关法规、条例,教育上访者既要正确行使权利,又要履行义务。
  3、要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从近几年的信访情况看,反映基层党员干部问题最多的是不清正廉洁和作风不民主的问题。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切实把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落在实处,关心群众疾苦,体察民情民意,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要通过推行政务、村务、厂务、校务和司法警务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必须听取群众意见,增加行使权力的透明度,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要强化监督和管理,上级机关如发现下级机关不依法行政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如因制止不力,造成后果的,上级机关要负领导责任。对于不能依法行政,并造成一定后果或影响的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要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